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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纪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组:“四严”监督法院纪律作风建设

发布日期:2017-12-08 浏览次数:

阜宁县纪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组自9月份进驻以来,在县纪委的领导和部署下,紧紧围绕监督职能对驻在单位法院开展“四严”活动。

一是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督促法院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政治警惕性和政治鉴别力,时刻保持头脑清醒,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政治立场,坚决拥护党对司法工作及其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二是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在交往、交流、微博、微信、QQ群等方式中,不谈论、不传播涉及审判工作秘密、其他工作秘密或者敏感工作内容。

三是严格规范自身言行。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恪守职业道德,不参加、从事与身份不符的活动,不加入有各种不良倾向的微信群、QQ群;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制作、传播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低俗信息;不利用微博、微信群、QQ群等新媒体平台进行不正当交往。

四是从严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谈话提醒,督促党组成品、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教育干警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作风建设抓到底,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杨劲松 颜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