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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直面热点 充分挖掘派驻监督潜力

发布日期:2017-12-07 浏览次数:

    派驻监督工作开展以来,阜宁县驻财政局派驻纪检组将纪检业务学习和财务知识学习两手抓,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履行纪律检查职能,加强对财政资金监督,帮助政府管好“钱袋子”。紧盯财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和廉政风险防控情况,统计权力事项31项,排查廉政风险点87个,建立被监督单位个人廉政档案“一人一本”,实现监督全覆盖、无死角,基本摸清驻在单位的工作情况、岗位职责及业务流程,督促县财政局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助推精准监督。在建立派驻权威的同时,进一步深入挖掘派驻监督潜力,保障财政职能作用充分发挥,通过“贴身”监督提高财政监管效能。

  民生领域重点抓。突出民生资金监督,围绕教育、医疗、社保、“三农”、康居工程、抗灾救灾等民生资金项目监督检查,保障资金规范使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针对财政部门存在“重分配、轻监督,重收入监督、轻支出监督,重外部监督、轻内部监督”的问题,强化财政部门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密切关注资金拨付流向、资金使用效果及可能存在的腐败现象,从项目申报、立项、审批、招投标管理等重点环节研判全县扶持资金的投入与监督管理现状,分析存在问题,完善项目资金监督管理体系建设。

  “三公”经费找突破。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十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联合财政部门对公务接待、公务出差、公车使用开展“回头看”检查,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对检查过程中发现单位或部门存在超范围、超标准开支 “三公”经费,未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虚列开支套取资金,“私车公养”等问题线索逐一排查,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快速形成震慑。

  财政监督“巧”利用。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在严肃财经纪律、整顿财经秩序、健全财政职能、促进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要求财政部门加强财政资金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着眼财政运行过程中的动态监管,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监测器”和“警示器”作用,通过织牢监管网、协调检查计划,加强对财政监督结果的运用,形成监督合力,筑牢不敢腐的堤坝。(季祥 袁泳 郭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