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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纪委:“五措并举”夯实派驻监督基础

发布日期:2017-11-03 浏览次数:

阜宁县纪委按照派驻机构改革后新形势新任务新目标的要求,迅速行动,从熟悉被驻单位情况开始,“五措并举”开展工作,夯实监督基础。

一是“摸家底”。收集汇总各被驻单位的“三定”方案、单位花名册及通讯录、党组织机构设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中层以上干部廉政档案、“三重一大”事项、信访举报、案件审查及“四种形态”落实情况、行政审批及收费权限清单、廉政风险点排查等18项资料,建立完善基础工作台账,认真分类梳理,盯住“关键少数”,形成廉情信息库,为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实施精准监督打下基础。

二是“广集言”。拓宽线索渠道,接收廉政讯息,在公布派驻组驻在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的基础上,还在56个被驻单位办公场所醒目处分别设置了廉政信箱,进一步畅通廉政反映渠道,广泛接收各种信访举报和廉政建议,及时掌控风险动态,确保24小时监督不缺位。

三是“零距离”充分发挥“驻”的优势,积极主动参加各被驻单位的局务会、党委(组)会、民主生活会、中层以上干部会、全体党员干部廉政提醒会等多种会议,主动“刷脸”,自报“家门”,积极宣讲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工作相关精神,介绍派驻纪检组工作职责,明确派驻纪检组“派”在身边、长“驻”不走。

四是“沟通”与所有被驻单位主要领导面对面进行沟通协调、交换意见,详细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活动,全面了解驻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共同分析、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出台双向联系工作制度,合力营造同频共振的良性互动氛围。

五是“明责任”坚持“和而不同”,明确派驻纪检组与被驻单位的监督与被监督关系。在认真履行监督的同时,强化驻在单位党委(组)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明确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并列出主体责任清单,明晰责任边界和具体任务。(刘素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