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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四抓”提升派驻机构监督实效

发布日期:2017-11-02 浏览次数:
    阜宁县深化机构改革,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结合派驻工作特点,抓学习,重调研,抓规范,重监督,不断增强派驻纪检组织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效。
    一是抓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关于反腐败的决策部署,着力打造过硬的政治素质;学习派驻机构改革相关文件,派驻纪检组工作职责,自觉认清身份变化,认同新岗位,强化“身份意识”;学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纪检业务,开展“学、训、考、评、晒”活动,着力提升把握政策、发现问题、执纪审查等方面的能力。 
    二是抓规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规范高效实用总体要求,制定下发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下发《阜宁县纪检监察干部十条行为禁令》、转发市“十二项纪律要求”,并组织学习;印发《阜宁县纪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定(试行)》,对派驻纪检组工作职责、工作措施、工作关系、工作制度等进行细化,既对纪检组工作进行了明确,也对被监督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做到监督执纪问责有依据,有抓手。 
    三是抓调研。针对派驻纪检组人员新到位,对监督联系单位情况不了解,工作无从下手的实际,深入派驻及直属单位开展调研,通过参加会议、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表、调阅党委会议记录等形式,迅速掌握监督联系部门党员干部、业务职能情况,做到“三熟悉三关注”,即,熟悉派驻单位的业务,关注重点事;熟悉派驻单位的干部,关注重点人;熟悉派驻单位职权,关注廉政风险点。 
    四是抓监督。各纪检组到位后,将举报办公地点、举报电话、邮箱向干部职工公布,并在部门网站醒目位置公示,接受群众举报监督;建立干部基本情况登记表、廉政档案、领导班子分工、重大事项报告、工程建设等20多种基础台帐资料;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要人事调整、信访件调查处理等进行回头看,深挖细排问题线索,严肃执纪问责。(董海燕 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