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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纪委监委:加强受处分党员教育帮扶回访 切忌“好了伤疤忘了疼”

发布日期:2019-11-04 浏览次数:

“通过去年那件事的教训,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现在想起来真是悔不当初,我保证今后再不犯类似的错误。”阜宁县水务局李某心有余悸地说道。

今年8月份以来,阜宁县纪委监委开展受处分党员教育帮扶回访工作,要求受处分党员所在党委严格落实教育帮扶的主体责任,相应派驻纪检监察组作为回访组对其教育帮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秉着“治病救人”“发挥党内关怀”的原则,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驻在单位2018年的6名受处分党员进行了回访。为认真做好本次工作,该组制定了“回访四步骤”:一、检查处分执行情况是否到位;二、听取其他同志对受处分党员的现实表现评价;三、与受处分党员深入谈心谈话,了解其思想认识;四、认真做好回访材料的收集整理。通过回访,6名受处分党员均表示将认真吸取教训,做好本职工作,不辜负组织和上级的信任。

“党纪处分不是目的,纠错和教育才是,知错能改还是好同志。我们在回访过程中也非常注意把握分寸,既要发挥正面引导效果,也要起到警示警醒作用,不能让他们‘好了伤疤忘了疼’。” 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周德辉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