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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强化“210”警示教育 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

发布日期:2022-02-28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不想腐”的自觉,进一步构筑“不想腐”的思想堤坝,阜宁县纪委监委派驻阜宁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积极督导、精心组织策划“210”警示活动,为全县公安机关民警送上缤纷多样的廉洁“大礼包”。

召开一场专题会议。派驻组联合该局党委召开了一场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分析当前公安队伍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形势和现状,明确新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点任务、目标清单。要求党委班子成员将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做到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向发力、同频共振,一同压实。

开展一次廉政约谈。根据市县纪委监委的工作提示,由派驻组直接对县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以及财务、办公室、人事等重点岗位的分管领导、负责同志进行约谈提醒,并要求该单位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人员、部门负责人对所属工作人员进行分层分级约谈提醒,要求坚决筑牢纪律防线,将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形成的严肃氛围和良好习惯保持下去,将队伍教育整顿取得的成果牢牢守好。

发送一条清风短信。通过发送廉洁提醒短信的形式,教育引导给全体公安干警时刻以纪律和法律为准绳,牢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制各种诱惑,紧绷廉政弦,守好廉洁关,筑牢防腐线。将警示提醒融入温馨祝福中,既起到了“长打预防针、警钟鸣心头”的作用,又获得了“廉政短信一条、廉洁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接受一次警示教育。在全县公安机关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由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该局督察大队拍摄的警示教育片,通过近年来阜宁公安队伍中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深刻剖析当前队伍的主要问题和关键症结。“防微杜渐,勿使小节成大恶;反腐倡廉,常将警钟鸣心头。”全体民警纷纷表示通过此次警示教育,接受了一场精神洗礼,今后在工作中将进一步增强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严格执行党纪党规,始终紧绷廉政这根弦,自觉保持清正廉洁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