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工作动态>>派驻监督

“小切口”监督 阜宁县推动作风建设“大整治”

发布日期:2021-11-17 浏览次数: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驾驶人数量大幅增加,公安车驾管业务量激增,交管非法中介(俗称“黄牛”)现象也随之产生。出现了非法牟取利益,损害群众利益,干扰交管秩序,甚至拉拢腐蚀民辅警,造成廉政隐患甚至违纪违规问题,社会影响较坏,群众反映强烈。

阜宁县纪委监委第十三派驻纪检监察组认真落实“服务民生办实事”要求,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靠前监督,主动作为,督促并支持公安局党委将清理交管“黄牛”问题作为“小切口”,不断提高民辅警思想认识,规范车驾管业务秩序,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

强化源头治理,铲除“黄牛”土壤

汽车进入“寻常百姓家”的时间还不长,不少群众对车驾管相关业务程序和规定不熟悉、不了解,有的怕麻烦、图方便,宁愿“花钱买服务”,为“黄牛”提供了滋生土壤。

交警大队突出重点重抓,强化源头治理,净化服务环境,以“速办、优办、智办”让群众“省心、放心、舒心”。各车驾管窗口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各项便民措施,在精简业务流程的同时,实行“一岗多能”综合服务,提升服务效率;违法处理中心鼓励群众交管业务网上办、自助办,帮助群众下载安装“交管12123”“盐城警易办”等手机APP软件,让群众对网上申办便捷省事;车管所强化免费导办服务,配齐导办人员,对更多车驾管业务落实凭身份证“一证通办”;各所队实行领导带班制、服务承诺制、岗位交流制,要求所有窗口、导办、门卫发现“黄牛”立即向所队领导汇报,严防欺骗群众情况发生,有效挤压“黄牛”生存空间。

斩断利益链条,阻塞“黄牛”通道

交警大队加强对全县5个机动车检测站巡查监督,要求不得与服务公司或个人签订代理协议,如查证存在与“黄牛”内外“勾连”的立即移交县交运主管部门对该检测站停业整顿,对相关人员以妨碍单位管理秩序或欺骗群众钱财传唤至辖区派出所处理。

车管所通过近一个月摸排,对所有代办车驾管业务的38名“黄牛”逐一见底,建立“重点人员库”,并全部通知到人,要求一律转行,不得从事代办车驾管业务。交警大队益林、沟墩、羊寨、洋桥口等中队邀请辖区15家汽车修理厂负责人座谈,宣传政策,明确要求不得擅自进入交通事故现场干扰民警处警工作,不得违反“三个规定”打探案情、影响干预民警办案。 

保持高压态势,打击“黄牛”涉案

10月12日上午,一名男子在交警大队违法处理中心办理业务时,手持多本行驶证,引起民警注意,经调查,该男子长期通过现场招揽、朋友圈广告、熟人介绍等方式从事买卖驾驶证分数、代他人处理交通违法,并从中收取费用。

当日,该男子通过微信联系买分人吴某、卖分人王某,三人以1分60元的价格谈成,随后一起至违法处理中心处理车辆违法,处理完成后以微信转账的方式结算费用,公安机关依法分别对三人行政处罚。同时,交警大队抽调警力在违法处理中心开展集中盘查,又查获秦某、朱某、杨某等3名“黄牛”及6名买(卖)分驾驶人,目前案件已分别移交施庄、兴阜、沟墩等派出所,作进一步审查处理。

铁腕整治队伍,严防“黄牛”腐警

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期间,县公安局在管理工作中发现交警大队2名民警、5名辅警同某非法中介交往密切,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同公安局督察、法制、治安等部门成立6个调查组进行全面调查核实,查明 1名民警未严格遵守公安机关“交往”纪律,收受从事交通事故理赔代理“黄牛”陶某赠送的节日礼品礼金。另查明,陶某为方便办理业务,通过小礼小恵熟络交警部门民辅警,同事故中队另1名民警及5名辅警存在不当经济往来。

随后,县公安局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纪委监委,对上述2名民警分别立案审查调查,对5名辅警依规予以记分惩戒调离原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牵头召开交警大队警示教育大会,涉事民警在会上做检查,相关中队领导、大队分管领导作表态发言。局党委对交警大队开展为期1个月的教育整顿“回头看”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组织全局各单位以案为鉴,举一反三,查改治建、正风肃纪,教育引导民辅警讲政治、守规矩、治顽疾,筑牢忠诚根基,践行为民宗旨,进一步净化服务环境,优化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