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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纪委监委派驻组:“嵌入式”监督提升群众满意度

发布日期:2021-09-30 浏览次数:

阜宁县纪委监委第十五派驻纪检监察组立足职能定位,结合驻检察院工作实际,坚持人民为中心,针对检察院信访部门出现的部分信访件回复不到位、超期回复群众不满意等问题,靶向施策,让“嵌入式”贴身监督优势持续彰显,切实让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问题导向,建立信访靶向研判机制。派驻纪检监察人员认真学习《信访条例》,及时了解掌握信访工作相关规定和工作流程,同步参加检察院定期召开的信访工作形势分析研判会,由信访负责人汇报阶段信访工作开展情况,分管信访领导汇报当前信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检察长点评阶段信访工作情况,共同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问题整改措施。同时,派驻组与检察院党组建立双向反馈机制,即对上级重要指示,派驻组会在适当时间提醒检察院党组抓好贯彻落实,检察院党组也要把某阶段问题和情况及时向派驻组告知,双方及时互通情况。今年1-9月份,检察院共召开3次信访工作形势分析会。派驻组全程跟踪,从源头上把握信访产生的缘由和问题,为推动检察系统信访化解作坚实铺垫。

聚焦关键环节,提升信访处置办理质效。对涉及控告举报检察人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问题,建立联合协作机制,要求检察院控申、检务督察部门主动同派驻组沟通。聚焦信访接待受理、群众诉求分流、诉求审查办理、信访答复等全链条全过程。突出信访办理重点环节监督,看信访部门有无跟踪督促职能部门信访办理,看职能部门是否向同级政法系统其他职能部门高效对接,看职能部门有无督促提醒同级政法系统其他职能部门的信访办理,看职能部门是否加班加点审查解决信访问题。在对待检察人员违纪违规问题时,做到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认真听取检察院党组意见,以求达成共识,对达不成共识的,及时将有关违纪的人和事实上报县纪委监委,由上级把关确定,确保对检察违纪人员精准有效监督。今年1-9月份,检察院控申信访转本院22件,转外单位29件,七日内的程序性回复率和三个月办理结果的答复率均达到100%。

站稳群众立场,推动信访解决民生诉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督查检察院信访工作人员是否认真履职,信访登记是否及时,服务态度是否端正,语言是否文明规范。对来信、12309平台的举报,看检察工作人员是否当即或15日内告知拟分流职能部门;对来信和网络的回复是否在7日内回复接收情况、15日内回复分流情况,确保各类举报做到件件有回音。为防止检察人员在对待处理来信来访的问题时能拖则拖、不到最后期限不办理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对部分重要的信访件及时掌握进展动态,督促检察机关能够尽早答复的尽快作出;对临近三个月的信访案件,加强督促催办,提醒承办人不能逾期;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复的,要求信访部门书面说明原因。今年1-9月份,派驻组对来访接待过程中出现的工作耍态度、解释怕麻烦、说理不耐心的2名检察人员进行谈话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