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风清气正、廉洁安全祥和过节工作,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带头落实“八严禁”,带头执行节日期间作风建设规定,严要求,争一流,作表率,努力树立作风更优、律己更严、家风更正“铁军队伍”良好形象。
落实防控要求,强化安全健康过节。县纪委常委会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安全廉洁过节的要求,明确5大类12个重点问题,传达到每一名纪检干部。以书面形式向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发出“一封动员信”,提倡纪检监察干部带头留阜过节,通过向外省籍纪检监察干部寄出“爱心包裹”,让外地干部感受到组织关怀,积极响应就地过节,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同时加强节日期间留置案件安全监管,成立安全办案临时党支部,由委领导班子成员驻点指挥,对案件安全方面进行严格检查和督查。
严格纪律要求,倡导廉洁文明过节。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逐条逐项开展自查,深度查摆全面检视,谈心谈话和个人承诺,确保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对照自查一个不漏。为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作风建设,进一步释放执纪从严的强烈信号,委主要领导在全委干部大会上明确宣布,纪检监察干部一律不得饮酒,特殊情况要严格执行饮酒报备制度,县纪委组织专班对委机关、派驻机构23纪检监察干部饮酒情况的突击抽查,重点整治吃喝上、交往上、车轮上的不良风气。对涉及纪检干部的信访举报问题,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一律组成调查专班,严格细致调查了解,要求有问题的全部查清,严肃处理,没有问题的快速澄清,作出说明。近年来该县监委优选聘请纪检监察特约监察员,提出建议意见23条,推动解决问题11个,推动建设高素质纪检监察队伍。
强化督查检查,确保平稳祥和过节。坚持“动真碰硬抓督查、铁面无情严作风”,紧盯重点区域、关键人群、重点时段扎实开展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工作。自2021年12月中旬以来,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和相关部门共出动督查人员212人次,检查86家重点餐饮单位、6家规模超市、42家重点部门和镇区,立案3人,下发通报2期。对公车派出不规范、公务接待手续不完善、财务报销不规范等23个问题要求11个单位立即整改。在留置案件办理工作上,认真落实审查调查和安全工作“一岗双责”,把审查调查安全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开展“走读式”谈话368人次,做到审查调查事故零发生,审查调查人员零违纪。